日前,县卫计局出台《关于完善偏远山村医疗服务的意见》,决定建立偏远山村医疗巡诊制度。
为方便偏远山村群众看病就医,更好地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县卫计局决定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统筹全县医疗卫生资源,共同开展巡诊工作。巡诊范围为各乡镇边远偏僻、交通不便、无乡村医生、群众看病难问题较为突出的行政村、自然村,选择在行政村或相对较为集中的自然村设置巡诊医疗点。巡诊内容包括利用基本药物、基本设备,走村串户进行巡回医疗,对空巢老人及行动不便、低保、残疾等特殊家庭患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并做好工作台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慢病随访、政策宣传等各种服务。巡诊工作原则上定时、定点,每个服务点每月开展巡诊服务不少于4次,每次巡诊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巡诊人员一般由乡镇卫生院按照执业资格、家庭医生联系村情况选派,或由乡村医生对周边村提供巡诊服务。
县卫计局、财政局将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通过巡回医疗车GPS定位系统、走访巡诊地区群众等措施,了解巡诊工作情况。对实施巡诊服务的医疗点,按照服务数量、质量给予相应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