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日前,县环保局、行政综合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联合下发通知,严格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及荒草。
《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同“五水共治”责任相结合,落实护林员及村两委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巡查,尤其是主干道两侧,若有发现及时制止,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对不听劝阻,执意焚烧,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安机关将依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贝母元胡主产区乡镇(街道)在抢种旺季要做好每天巡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