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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地”改革驱动高质量发展
2018/11/19 来源:  记者 陈可礼

  今年,我县第一块“标准地”——磐安工业园区C-a-01-1号37.98亩工业用地成功出让。我县“标准地”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

  在该地块出让公告中,除了明确常规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投资强度、产业类型以及建设期限等指标条件外,还按“标准地”出让的要求增加了工业能耗和环境标准(以负面清单的形式规定)等技术指标。该地块由县名创实业有限公司成功竞得,用于磐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企业受让“标准地”后,可凭土地出让合同先行开展委托勘探、设计等前期工作,加上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服务指导、协同并联审批,该项目有望实现在备案登记后13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而大幅提升投资效率,也为我县推进投资审批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奠定了基础。

  8月7日17时,县名创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顺利拿到磐安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施工许可证。这离其7月25日9时项目备案仅仅过去10个工作日,224小时,创下了磐安有史以来办理施工许可证最快速度。这是我县推行“标准地”供地和承诺制审批改革所取得的成效。

  “速度的加快得益于我县开展的‘标准地’改革。”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项改革不仅缩短了企业‘跑项目’的时间和距离,也实现了市场化方式招引遴选高质量项目落地,强化了‘亩产论英雄’导向,实现企业和政府双赢。”

  按照“一个标准、一次承诺、全程代办”的工作机制,今年3月,县发改局召集县365行政服务中心、经商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务局、建设局、人防办、公安消防大队等9个单位(部门)将工业园区标准厂房项目作为试点。

  在县发改局积极主动组织协调、各项目审批部门密切配合和业主大力支持下,仅10个工作日,标准厂房项目完成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等全部手续,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

  对“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标准地是指把每一块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标准、能耗标准、污染排放标准、产业导向标准、单位产出标准等给予明确,带地一起出让。

  承诺制是由政府制定经济技术指标和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职能部门针对具体项目联合提出标准要求,企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后即可依法依规开展设计、施工等相关工作。项目竣工后进行对标验收,通过验收的,投入运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运。

  今年7月份,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磐安实际,我县制定了《磐安县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导意见》,建立了工业类、仓储类、研发总部类、标准厂房类和商服类项目用地“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设置技术、人才、品牌等软性投资指标。

  全面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区域环评+环境标准”制度,对新增用地的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标准地”制度,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全面实现企业投资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完成施工许可证的核发全流程100天,按照“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办理的项目13个工作日。

  据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孔德顺介绍,我县“标准地”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市场化配置。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晰土地出让的系列标准,以市场选项目、引项目,构建新型招商模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坚持改革降成本。政府通过规划环评、节能审查、涉水影响评价等区域评价,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坚持亩产论英雄。明确企业投资项目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等“硬约束”控制指标。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激励倒逼机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坚持全过程监管。实行“标准地”企业承诺,加强对企业承诺履行情况的监管,建立“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联合奖惩机制。

  工作目标是,今年年底前,我县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浙江磐安工业园区、省级特色小镇江南药镇以及县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区域,新批工业用地不低于5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以“标准地”制度供地的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2019年在上述重点区域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并探索向其它投资项目延伸推广。

  这样的“标准地”,对于拿到手的企业来说,会有什么实实在在的利好?“企业拿地前就知道该地块的使用要求和标准,拿到‘标准地’后,经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企业作承诺并向社会公示之后就可以直接开工建设,相关审批手续政府部门全程代办。建成投产后,相关部门按照既定标准与法定条件验收,合格后准予投产。”县发改局相关负责人用高效、省心、减负三个关键词来形容“标准地”改革带来的好处,力推“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

  适应改革需要,我县建立企业投资项目代办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以相关项目审批、产业发展平台、项目招引落地单位等工作人员组成的代办队伍,服务企业投资项目,实现“发改代跑、部门代办、全程联动”。组织相关项目审批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及代办员,举办“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业务培训班,解读代办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审批环节业务能力,不留短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带头,主动服务企业,跟踪盯牢,力推“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改革,万影达、玉岑山居、巨隆塑料、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等项目率先推行发改领衔代跑,以点带面,列出问题清单,突破节点、设置流程、规范操作,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落地建设。今年以来,我县工业企业投资项目实现“标准地”供地7宗,142亩。

  “对于我们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以前这样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开工需要半年甚至一年,‘标准地’改革不仅简化了流程,更明确了责任,还有代办员帮我们跟进,值得点赞。”企业老总对“标准地”改革带来的便利连声称好。

  按照进度要求,今年12月底前,我县企业投资项目用地“标准地”供地将达到工业用地总供地宗数的50%以上,“标准地”出让项目100%按照“标准地+承诺制+代办制”要求进行审批服务,启动备案后13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的核发。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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