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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提高高龄老人补贴标准
2019/03/11 来源:  通讯员 陶宝东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金华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高龄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从2018年4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老年人的高龄补贴从每月30元提高到每月50元。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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