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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14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站
2019/05/27 来源:磐安新闻网  记者 孔隆超

  5月17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冷水镇某村有村民露天焚烧垃圾。县环保监察大队迅速将举报信息告知冷水镇生态环境保护站,5分钟后,保护站站长陈霞就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县环保监察大队。

  4月上旬,我县下文要求各乡镇(街道)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站,将生态环境监管触角伸向基层末端。4月28日,我县第一家生态环境保护站在新渥街道挂牌成立。截至目前,全县14个乡镇(街道)都已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站,累计处理各类环境信访件35件。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黄世君说,在基层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站,强化了乡镇(街道)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让乡镇(街道)环保工作由“配角”变成“主角”,打通了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生态环境问题处置效率。

  据了解,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站站长由乡镇(街道)班子担任,并按实际情况配备3-5名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必需经费由乡镇自行解决。保护站直接参与辖区污染防治监管,并承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政策解读等职能。“我们讲求灵活多变,不额外增加基层干部工作压力。”黄世君介绍,工作人员只需在从事基层工作时兼顾生态环境宣传,就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县级层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压力。同时,县生态环境分局鼓励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站探索建立村级环保员制度,推动实现村民自治自管,协调解决村级生态环境问题。

  在日常监管中,对于污染较小、情节较轻的环境违法问题,各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站会第一时间进行教育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则要求及时上报,交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理。除了做好日常监管工作,保护站还要及时反映公众环境诉求,预防处理生态环境苗头性问题,协助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理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和信访件,努力把矛盾处置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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