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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与实施道路封道创造良好学习考试环境的通告
2020/12/31 来源:  

磐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格控制噪声污染与实施道路封道创造良好学习考试环境的通告


  2021年1月浙江省普通高校选考和普通高中学考将于1月6日至8日举行。为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确保本次选考学考平安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禁止各类噪声污染。2021年1月3日22时至1月8日16时,在磐安中学、磐安二中考点周边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装修,禁止建设工程作业;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超标排放噪声;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禁止商店(超市)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严格控制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二、考点周围过往任何车辆不得鸣笛,确保考生不受噪音干扰。

  三、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将强化检查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和巡查,相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对违法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四、2021年1月8日8时50分至9时30分外语考试听力测试时相关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磐安中学考点,学进桥桥头、磐安中学体艺馆门口;磐安二中考点,螺山路与月山路交叉口、海螺街与螺山路的交叉路口、北镇街与文溪北路的交叉路口。

  各职能部门投诉电话:

  县公安局报警中心         110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4667802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磐安分局 84662733

  安文派出所               84653000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84883300

  特此通告。


磐安县人民政府

二O二O年十二月三十日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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