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县公安局举行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升警旗仪式。副县长、公安局长陈劲松参加活动。
上午 8 时 30 分,仪式开始,升国旗,全场奏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全体民警、辅警代表严整列队,士气高昂,面向警旗敬礼。“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警察……”在县公安局党委副
书记、政委张东方领誓下,全体人员高举右臂,以宏亮的声音、饱满的热情,面向警旗庄严宣誓。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
从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为“中国人民警察节”,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公安工作、对人民警察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是对全体警察辛勤工作的最大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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