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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出台全市首个实施意见推进儿童之家建设
2020/09/23 来源:金华日报  

  金华新闻客户端9月22日消息 金华日报 记者 冯俊江

  “每年2400元,金额不多却是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和激励。”9月22日,磐安县安文街道墨林村妇联主席兼儿童主任郑琴翠收到县里通知,一笔补助资金已在统筹安排,近期将陆续发放。

  墨林村离县城12公里,东仙线与磐新线交接处附近,全村1245人。郑琴翠所说的补助资金,是担任村儿童主任的服务报酬。今年7月,磐安在全市率先出台《全面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快儿童之家落地建设。《意见》明确落实儿童主任服务报酬制和儿童之家建设补助标准,通过落实各项保障机制实现今年11月底儿童之家服务全县全覆盖,和到2022年完成全县示范型童之家建设达到总数15%左右的目标。

  磐安是山区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较多。今年以来,该县按照《浙江省儿童之家建设三年计划(2020——2022年)》文件精神,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教导、家庭监护、社会参与”的关爱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儿童之家工作服务平台,切实优化儿童成长环境。该县要求各乡镇(街道)、村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行政村综合楼、文化礼堂、学校、幼儿园等阵地资源共建共享,坚持以村社主导型为主,企业依托型、产业融合型、社会创新型、家校联动型为辅,以“1+1+N ”的模式(即每个乡镇街道至少1个学校示范型儿童之家、1批村社示范型儿童之家、N个基础型儿童之家),打造一批具有特色的儿童之家。

  为此,《意见》明确各项保障机制和措施,对健全工作领导、强化协同联动、落实经费保障、优化管理运行、建立专业培训和建立督查激励制度等进行细化。在经费保障上,该县要求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统筹安排儿童之家建设和运营经费。规定省级示范型每家补助10万元,市、县级示范型每家补助5万元,基础型儿童之家每家补助5000元(含装修、器材购置等)。儿童之家经费先由省补资金、福彩公益金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解决。儿童主任服务报酬由乡镇(街道)从村社组织运转等有关经费中列支,按村社人口499人及以下、500——999人、1000人及以上三档,分别以1200元/年、1800元/年、2400元/年的标准发放,年底由乡镇(街道)组织考核。

  截至目前,该县14个乡镇(街道)已完成至少1个村社示范型儿童之家和1个学校示范型儿童之家建设,其中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的中小学和有条件的幼儿园均已按要求建设儿童之家,全县儿童之家数量达168个。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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