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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第二批带量采购药品确定
2020/08/17 来源:磐安新闻网   通讯员 应逸璇

  日前,按照市医保局《关于落实金华市第二批药品带量采购有关要求的通知》,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91个药品成为我县第二批带量集中采购药品,各公立医疗机构将按采购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药品带量采购指的是在统计汇总各医疗机构相关药品年度用量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年度总用量的5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集中采购,通过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让人民群众以比较低廉的价格用上更高质量的药品。


编辑: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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