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城海螺山居住小区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完成生态修复、质量检测、环评备案等验收程序。
海螺山居住小区于2015年 9月获准列入全省首批“坡地村镇”33个试点项目之一。该项目范围面积102亩,其中建设用地25亩,包括主体工程建筑占地17.376亩,道路用地7.266亩,其余为生态保留地。
项目于2016年1月获批农转用和征收,严格按照“坡地村镇”项目要求,注重水土保持、边坡复绿和环保建设,坚持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相统一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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