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如何落实“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
一起来看看吧~
新建标准:0.5-1.2 万人口设置一所规模为 6-12 个班幼儿园
《办法》规定,城镇住宅小区开发单位应按每0.5-1.2 万人口设置一所规模为6-12 个班幼儿园的标准,配套建设幼儿园。
配套幼儿园与住宅区项目同步施工
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是配套幼儿园建设的主体,非独立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主体可放宽。新建配套幼儿园要与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配套幼儿园建成(包括合同约定的装修工程)后,建设单位须及时将幼儿园交付给教育部门管理和使用, 由教育部门举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 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配套幼儿园不得擅自拆改或闲置,不得出租、出售、转让、抵押或改变用途。
好政策办出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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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磐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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