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网络市场治理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无照无证从事网络订餐经营案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5万元的处罚。这在我县尚属首例。
经查,自2019年5月起,羊某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里制作芝士条、披萨和劲爆鸡米花等食品,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销售,严重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深入开展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对网络餐饮服务主体资格进行摸底,严查无证无照经营,打击“黑外卖”“幽灵厨房”等网络餐饮店,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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