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对某小区物业公 司超期未检电梯行为处以3万元的处罚。
经查,该物业公司在接到预警通知后,仍未履行提早一个月申报检验,直至距离到期10 天时间才进行申报,且严重 缺乏安全意识,在电梯超期后依旧继续使 用。
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联合金华特检中心对该小区所有超期未检验电梯进行了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执法人员介绍,电梯轿厢内都张贴有相关信息公示牌,乘坐者可关注检验合格 标志、维保公示、保险标志等信息。为了乘坐者的自身人身和财产安全,若发现未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千万不要乘坐, 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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