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做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的同时,加大惩治力度,截至目前,已对5起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在调查取证的有3起。
5月1日开始,《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宣法普法、教育劝导、执法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监督群众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沿街商铺是县城的“门面”,该局从引导各商铺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入手,要求必须按规定做好分类工作,共发放《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600余份。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难点,该局执法人员到33个建筑工地,告知相关负责人严禁将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中。同时,该局联合县生活垃圾分类办开展联合督查,重点检查餐饮店、大型超市、在建工地生活区等垃圾分类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3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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