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祝某犯贪污罪一案。据悉,该案系供销系统集中整治期间全市查办的第一起、也是唯一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县供销社干部职工、县属国有企业干部等70余人旁听庭审。
该案由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3月至2020年8月,被告人祝某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聘用,在担任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虚列支出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非法占有公款30余万元,用于个人和家庭日常开支。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祝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侵吞、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开展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意见,庭审程序规范、井然有序。被告人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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